教育部:不得组织与竞赛关联的游学、冬夏令营等变相收费
1702字 | 5分钟阅读
“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今天(3月15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如此强调。
接下来,研学猫就和大家一起看看新的《管理办法》都有哪些重点内容。
01
《管理办法》概要
《管理办法》在近三年来竞赛活动管理实践基础上,结合“双减”政策最新要求,充分吸收了各方反映的意见建议,调整优化了竞赛评审认定流程,细化了竞赛组织要求。
《管理办法》由总则、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部分组成。其中,
▋总则部分对竞赛活动提出了总体管理原则;
▋申报条件明确了竞赛活动主办方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
▋认定流程明确了教育部等部门认定审核竞赛活动的各项环节和时间节点;
▋组织要求对竞赛活动主办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的报名参赛、专家选聘、命题阅卷、评审评奖、公开公示等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日常监管强调了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求,明确了查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02
“八个不得”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
▋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
▋三是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
▋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
▋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
▋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
▋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03
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根据《管理办法》,从今年起,竞赛活动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即2022年通过评审的竞赛活动原则上可在名单公布后的3年里每年举办一次。2022年申报结束后,下一次申报将于2025年进行。
日前,教育部发布了《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也就是说,上述名单里的竞赛活动通过评审后原则上可在公布后的3年里每年举办一次。
04
借研学、夏令营、冬令营等名义举办竞赛、培训屡见不鲜
2018年9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作出规范要求。
根据近三年来的工作经验,在竞赛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违规举办清单外竞赛、收费或变相收费、评奖过程不规范、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亟需纳入管理等问题。
2021年1月18日,研学猫发表一篇名为《奥赛披着“研学”外衣卷土重来,研学:这锅我不背》的文章,里面就披露了假借“研学营”“冬令营”等名义举办的奥数杯赛乱象。
2021年11月7,在《研学被判定为学科类?!是教育局“拍脑袋”还是机构瞒天过海?》一文里指出了一家开展“小记者活动和研学活动”项目被鉴定为“学科类”培训的事件。究其原因,是该机构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借着研学活动的名义进行了违反规定的学科培训,故而才会被鉴定为“学科类”。
为了更深入地推进“双减”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教育的公平和公益性,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结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便更好满足当前竞赛活动管理的实际需要。
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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